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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2025-03-12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管职能,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调整至相应属地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撤销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管职能,相关业务用章同步停止使用。

二、原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征管职能由纳税人、缴费人迁入地税务局承续。原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纳税人、缴费人迁入地税务局继续办理。

三、为准备管户调整相关工作,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自2025年4月1日(星期二)0时起停止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

四、管户调整后,原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等线上途径办理税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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